关于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面启用电子学分证书的通知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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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全继委办发﹝2020﹞23号 关于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面启用 电子学分证书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,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直属和联系单位,相关学(协)会,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所在单位,各有关单位: 2018年起,“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”(cmegsb.cma.org.cn)增设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电子学分证书查询与打印功能,并在部分省份、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直属和联系单位及相关行业学协会试用,为广大学员查询、打印学分提供了便捷,受到了普遍欢迎。 为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规范管理,提升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水平,经研究,自2021年1月1日起,各类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均统一采用电子学分证书。 特此通知。
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(中华医学会代章) 2020年12月23日
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 抄报: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 抄送: 各省(区、市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科教处,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中华医学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印发 | |||||